[说明]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方案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任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决定从2022年9月18日-2023年3月2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6个月的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
二、排查整治整改范围和内容
(一)大排查重点任务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及公示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明确以下排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全领域、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化工行业的内外部安全距离、自动控制系统、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的化学品罐区、仓库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矿山:重点排查停产矿山、已关闭矿山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盗采行为。排查矿山是否存在使用已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设计开采,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排查地下矿山是否存在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是否存在边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各地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代建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管理和储存是否规范。(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工贸行业:重点排查整治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生产使用、外包工程、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及上墙公示情况;聚焦“两客一危”、农客班车、旅游客车、公交、校车、拖拉机、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相关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动态监控不到位、违反凌晨2点至5点休息制度等行为;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行为;检查交通客运站场“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落实情况,打击站外揽客现象;检查公路隧道、桥梁隐患治理及桥梁防碰撞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整治农用船非法载客、客渡船超载、违反“六不发航”冒险航行、船舶非法载运危险品等行为;检查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局、溆浦邮政分公司,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5.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是否从严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落实城区“六个严查”、农村“六个严禁”举措,是否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一超四究”制度;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做好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是否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是否做好科技治超,进一步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省高警局溆浦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6.建筑施工和燃气:重点排查城乡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水利、铁路、民航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排查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7.消防: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及学校、医院、农村大团寨、城中村、群租房、“多合一”、厂房、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重点推进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及厂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溆浦邮政分公司,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8.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客运码头、机场、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使用登记、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产业开发 ……此处隐藏9439个字……强乡镇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指导
2.开展县乡安全监督人员培训,提升一线监督人员工作能力。
3.给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力量薄弱的乡镇人民政府专门去函,督促强化监督队伍建设。 2022-12-31 县住建局
32 住建安全领域专项整治 部分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 持续开展液化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待省里《关于加强全省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出台后,制定实施意见。 2023-12-31 县住建局
33 住建安全领域专项整治 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管理服务不到位,疏于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劝阻、制止,或制止不了时未及时向社区、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与业主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加强巡逻巡查,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行为的实时跟踪,发现问题。建立物业服务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查处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中未及时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未劝阻、制止,或制止不了时未及时向社区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等违法事实,记入其信用信息。 2023-12-31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34 住建安全领域专项整治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装修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现象,在全省各地还不同程度存在。 大力推进县城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加大宣传、培训和执法检查力度,严惩非法违法行为,有效整治安全隐患。 2023-12-31 县住建局
35 工业园区等功
能区
安全
整治 园区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无法对安全风险进行精准全面的研判 根据中共溆浦县委常委会〔2018〕第24次会议、溆浦县人民政府〔2018〕第29次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在园区成立专职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但相关部门至今未落实。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积极跟相关单位对接。 2022-12-31 县产业开发区、县编办、县应急管理局
36 工业园区等功
能区安全
整治 部分企业无专职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薄弱,安全风险管理不到位 园区及企业对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通过招聘等方法,督促企业聘请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022-12-31 县产业开发区、相关企业
37 工业园区等功
能区
安全
整治 部分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机制不健全,不规范 协助环保等职能监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制度并严格落实危废管理制度。 2022-12-31 县产业开发区
38 工业园区等功
能区
安全
整治 企业未按要求健全安全培训制度,对教育培训存在走流程形式,个别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过期未补办。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023-12-31 县产业开发区
39 工业园区等功
能区安全
整治 老旧企业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设备警示标志识别不精准,警示标示存在套用现象,并未能正确指出核心重点内容,部门警示标示老化看不清。 督促企业各类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到位,及时更换老旧标志,并对识别不精准标识提出整改,园区联合应急部门不定期入企检查、督导。 2023-12-31 县产业开发区
40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危化品监管信息化系统不完善,现阶段只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管理板块,不利于剧毒化学品和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监管。 落实责任制并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巡查,部门间建立管理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管理系统充分共享和实时措送基础信息、管理信息、电子运单等信息。 2023-12-31 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
41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绝大多数实验室没有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没有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清单 组织开展实验室废物专项调查排查,指导督促实验室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并纳入危险废物管理清单。 2022-12-31 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
42 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 大排查不彻底,危险废物风险隐患依然存在 继续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加强排查技术帮扶;开展举报奖励,对问题线索开展深入调查;对发现问题进行正式交办和督办,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重点问题开展督察。 2022-12-31 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
43 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违法充装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的行为尚未杜绝 1.深化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县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逐一验收,验收不合格,所在辖区专项整治工作不结束;
2.各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在2022年7月15日前完成气瓶充装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届时,未完成并投入使用的充装单位,一律停止充装,待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再恢复充装。
3.将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推动相关工作。 2022年8月3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2
重点督办隐患清单
序号 隐患名称 涉及层面 隐患
来源 隐患简况 隐患排查发现时间 隐患治理责任单位 协调督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核销
情况
1 酒店消防安全隐患 溆浦县 三年行动 溆浦县通达大酒店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4.1.7条之规定。7月29日,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5.2.2条的规定,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8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复同意对溆浦县通达大酒店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2022.7.29 溆浦县通达大酒店 溆浦县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9.28 未销号
2 卫生院消防安全隐患 溆浦县 三年行动 溆浦县低庄镇中心卫生院未按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系统,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4.2条之规定。6月29日,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第5.2.2条的规定,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提请政府挂牌督办。8月15日,县人民政府下发批复同意对溆浦低庄镇中心卫生院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2022.6.29 溆浦县低庄镇中心卫生院 溆浦县人民政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1.30 未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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