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采购公司2020年与“十三五”时期工作总结和2021年及“十四五”时期工作思路
一、本部门工作情况
今年作为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我区实现五年基本建成的目标之年。作为项目建设推进的业务部门,一直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当成首要任务来抓。在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一直秉承规范高效,成本节约的原则,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部门至2019年成立以来,累计组织实施完成项目招标采购349项,招标采购金额达10190.99万元。其中公开询价240项,竞争性磋商102项,竞争性谈判6项。基本实现招标采购零违规违纪、零投诉、零差错。
同时,为促进文化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招标采购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流程和制度,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其中主要包括:《限额标准以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在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进行采购活动,并在实施过程中针对实际工作情况对制度进行不断调整完善,抓好制度执行,促进部门规范管理。
二、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亮点工作
一是逐步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集团公司统一招标采购平台,统一由我们部门统一监管,避免了之前招标采购各自为阵,标准不统一,缺乏有效监督的现象;
二是参照政府采购模式,创造性地将限额标准以下招标采购方式逐步调整为竞争性磋商方式,目前已实行竞争性磋商全覆盖;
三是提前编制招标采购计划,使招标采购具有前瞻性,系统性,正确处理好规范与效率的关系;
四是针对招投采购文件的编制,从集团公司层面明确统一要求,以此固化基本规定,规范招投标文件的制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集中、合理、规范采购;
五是建立了集团内部评标专家库,并与专家签订承诺书,组织培训等方式确保评标专家严守工作纪律,对于评标专家的抽取使用严格按照《海投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执行;
六是对招标前现场踏勘、澄清答疑、专家随机抽取、开标、评标等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
七是建立全程录音录像的标准化的开评标室,终身留痕,抽查回放,依据录音录像及相关招投标文件,对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进行动态核查,对发现有碍公平的言行按照惯例办法严肃处理。招投标结束后对相关资料进行汇编存档,建立电子台账,随时备查。
三、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形势研判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十四五”时期社会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
对于我们部门而言,强化底线思维,树立红线意识仍然是主旋律。增强廉洁从业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保证公司各项招标采购规范高效运行。同时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对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进行总结,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团内部招标采购制度,保证每一个程序有制可循。逐步树立集团公司规范化、标准化招标采购形象。
四、2021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现有的管理制度下,结合各项法律法规和文化集团采购过程中实际遇到的各类问题,听取各采购部门及子公司意见,进一步细化招投标制度,为后续的招标采购工作提供更好的制度依据;
二是加强对内部评标专家的管理,对内部评标专家定期进行政策宣贯、评标纪律培训,提高内部评标专家的综合素质;
三是进一步加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考核及奖惩机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各采购单位的意见,不定期对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实行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了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工作积极性,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完善异议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异议投诉渠道,公布异议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网上设立举报信箱,接受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五、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招标采购活动监督。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针对招标采购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问题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严肃问责,有效保障招标采购活动规范实施。
二是在国有集团化企业组织架构日趋扁平化的趋势下,建议集团公司下一步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助力公司集团化高效管控,实现母子公司的科学决策、风险管理、业务集成、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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